金道云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公告
2022-05-24 16:30:07
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云0129民初2028号
本院于2022年4月21日受理公益诉讼起诉人寻甸县人民检察院与被告金道云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诉讼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金道云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人民币5000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之规定,将上述调解协议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公告期满后,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本院将出具调解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联系地址:寻甸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联系电话:6265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