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发昌开庭公告
2024-03-13 16:13:08
云南省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
曾发昌:
本院受理马加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29民初816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
副本以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并定于2024年4月28日
14点在本院柯渡法庭进行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公告单位: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承办人:黄世琼 电话:087162656620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柯渡镇长征路100号柯渡人民法庭
邮政编码:655200